普法学法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年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法治湖南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六项工作为重点,着力强基础、抓示范、求实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为全省科学发展和“四化两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依法执政

  1、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健全党委决策机制。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坚持风险评估和试行听证。修改、完善《湖南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委新闻发言人等党内制度。加强对各级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省委提出立法建议、审定立法规划、讨论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以及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省委报告等制度。加强省委重大决策与地方立法的衔接,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全省人民一体遵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4、加强权力监督。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二、推进依法行政

  5、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以减少和下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网上政府服务和电子政务系统运用,推进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6、规范行政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点落实合法性审查、听证、风险评估制度,防止因决策偏差引发不稳定问题,探索实行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制度。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清理政府规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裁量权基准适用,开展案卷评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完成市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研究法治政府指标。

  7、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加快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8、加强社会管理。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居住证”制度,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健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集中收治模式和联动管控机制。依法加强和创新虚拟社会管理,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和信访考核制度改革,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反映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9、严肃查纠违法行政。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评估,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择性执法,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推进公正司法

  10、深化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劳教制度、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11、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证据收集、审查和认证、采信,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落实执法(监管)安全管理和办案区域建设制度。健全落实涉案款物处置管理规定,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审批和检察机关同步监督制度,开展监所交付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着力解决超审限问题。继续开展清理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12、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和公开化。加快政法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推行网络警务、网络审判、网络检务,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信息共享,全面实行信息化办案,以信息化、网络化促公开化、便民化。深入开展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

  13、加强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信访、民生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各级法律顾问团作用。制定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具体规定,认真开展服务经济建设专项行动,支持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运行管理。研究论证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仲裁机构的指导。

  14、加强司法保障。建立对非法干预司法活动进行备案登记、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案件的报道,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从严治警,认真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和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率高、执法办案质量问题突出、存在重大执法问题的重点地区和单位的专项治理。强化执法办案责任追究。加强司法机关经费保障,防止利益驱动,促进公正司法。

  四、推进经济法治建设

  15、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企业信用指标体系,加大信用指标信息库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防范信用风险。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引导公民诚实守信。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机制。一般信用记录保证能及时予以查询,违法信息等重要信用信息应定时集中予以公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16、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清理和取消限制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扎实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深入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整顿规范中介收费和各类协会,坚决纠正索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

  17、保障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引导各类企业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推进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18、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五、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9、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修订完善《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住宅小区、工矿企业所在地、流动人口聚居地、农林牧渔场所等重点地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民情恳谈、决策听证、村(居)民论坛等基层民主建设机制,拓宽基层民主建设的范围和途径。

  20、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研究制定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政策文件,深化城市社区“四有一化”建设,完善社区运转经费和用房保障机制。开展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打造好社区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建立和完善政策机制,扩大实验覆盖范围。

  21、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的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自律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推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继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为职工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

  23、深化各类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全面开展“法治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全省区域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创建活动,推动公正文明执法。稳步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4、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无纸化普法考试改革,强化考试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省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突出加强宪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保民生、稳增长、促和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基层法治骨干培训。

  2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治湖南建设的宣传,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参与开展“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营造学法尊法崇法的社会氛围。适时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26、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城乡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辟法治专栏或节目。继续办好《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刊、《法制周报》、《法制手机报》,把《法治湖南网》打造成国内一流的法治类门户网站。

  27、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办好全省地方基层法治论坛。认真开展全省政府法制机构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法治好新闻、法治理论文章等评选活动。

  七、加强组织领导

  28、强化工作机制。加强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职能。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文明创建、综治考核等考核内容,突出抓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在省直各单位、市(州)、县(市、区)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贯彻落实。

  29、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在市州建立工作联系点,指导督促各地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行领导干部办点示范的工作做法,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路径,培育先进典型,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30、加强检查考评。探索制定法治湖南建设考核办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将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法治湖南建设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