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高端学术论坛:胡云腾教授来校作“案例法治与案例法学”专题讲座
9月14日下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湘江高端学术论坛在立言楼模拟法庭举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教授应邀出席论坛并做“案例法治与案例法学”主题讲座。副校长廖湘岳教授主持,法管学院师生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到场聆听。
讲座开始前,校党委书记唐亚阳教授与胡云腾教授进行了亲切会谈。唐亚阳热情欢迎胡云腾教授来校讲学,并向他介绍了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成就和法律人才培养特色。
▲胡云腾教授讲学
讲座伊始,胡云腾教授提出身为法科学生,要注重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学习:首先是读书,要学教材、学专著、学论文;其次是读法律,要了解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司法解释;最后是读案,案例中蕴含了丰富的司法知识和法理知识,学习案例是成为合格的法律人必须要进行的环节。胡云腾教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充分肯定案例对于法治建设的价值与意义。“一个案件胜过一沓文件”是案例法治的具体价值表征,而案例解释也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要凝聚在每一个真实案件上。推动个案公平正义,强化案例法治研究,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与时代使命。
紧接着,胡云腾教授从案例的概念与种类,司法案例的种类和效力位阶,案例的功能、作用和意义,案例的多元价值,案例指导制度,“典型案例”之识别等六个方面阐述自己对于案例法治与案例法学的见解。在这个过程中,胡云腾教授着重介绍六个案例,其中包括成为建立冤假错案严格防范机制标志的陶雪、范太应案、开启纠正冤假错案先河的呼格吉勒图案、作为冤假错案里程碑的聂树斌案、将天理国法人情引入裁判典型的于欢案、激活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的于龙海案、作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生动实践的张文中案。胡云腾强调,没有案例之法律实质上就是没有证据的,法律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案例来实施,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是最高的法律价值。
▲讲座现场
在提问环节,老师同学们积极提问,抓住与胡云腾教授沟通交流的机会,在解开疑虑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胡云腾从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出发,针对同学提出的“成文法国家中案例的法律效力”“案例会不会固化法官的思路”“怎么发挥案例在普法工作中的价值”“案例是否存在实效性”等问题作出了清楚细致的解答。
在总结阶段,湖南省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徐德刚教授指出,听完胡云腾教授系统性、统一性、指导性、新颖性的观点后,相信老师同学们受益颇多,对法律案例有了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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