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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新招

作者:曾志前 叶军 日期:2013-03-30 浏览:21

 

  近日,法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新招,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集中学习该院自行制定的《法学院教师伦理守则(草案)》,并宣布将在全院教师中首推该守则。 

 

  学院老师集体研讨、共同制定教师伦理守则在我校尚属首次。2012年初,法学院结合伦理学专业教学优势,开始酝酿、讨论条理更明晰、内容更具体,更加切合教师职业实际的《法学院教师伦理守则》。此次推出的《法学院教师伦理守则(草案)》,是经过全院教师集中学习、研讨并对相关细则进行修改后形成的第三稿,也是全院教师达成共识、约定共同遵守的教师自律公约。此举是法学院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引领、规范教师角色意识,培养教师职业信仰,凝聚共识,加强道德规范,提升教师道德素质的一项新举措,这些对加强师德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据法学院院长廖加林介绍,学院下一步将守则内容发布到学院网站,并以公开承诺签字形式在全院教师中推广、落实《守则(草案)》,拟通过教师的自律,营造和谐、务实进取的院风。

 

  该《守则(草案)》(点击查看)包括序、基本信念、教学伦理、学术伦理、交往伦理等五部分。提出大学以探索真理、传播知识、培育人才、服务社会为目的,身为大学教师,在教学、科研及为人处世方面,应秉持崇尚真理、自由自律、公正客观、敬业精进、互敬合作等基本信念。

 

  据了解,目前在台湾一些大学中普遍推行教师伦理守则,而国内高校明确以教师伦理守则形式规范教师行为尚为数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