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对学生的管理与培养,使学风建设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对此,我院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等相关精神,于10月19日公布了《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请假规定》。要求广大学生严肃纪律,严格自身,努力完成相关专业课程。
规定明确指出,学生请假必须具备“因病需到医院就医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父母病重或病故”、“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活动”等七项条件才可准假。请假程序较原程序上更加规范。三天之内的假期须经班主任、主管辅导员签署批准意见后再由学工办批准,由学工办备案方可生效;请假三天以上者,则需院副书记签署方可生效。另外,就其请假缘由及其批准,该规定亦做了详实的规定。
学工办罗振军老师对新颁发的学生请假规定做出了高度评价:“这是我院狠抓学风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的一项强有力的措施。希望同学们在新一期颁发的请假规定条例的约束下提高认识,提高出勤率。”学生亦反映良好:“希望借此更好地规范自己,提高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