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底,湖南省教育厅对全省独立学院进行了“湖南省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奖”的评比工作。根据《湖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1〕11号)精神,我院认真总结了潇湘学院近五年的办学成果,申报了“湖南省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奖”。教育厅对我院在近几年办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把我院列为“湖南省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奖”,并下拨9万元作为奖励经费。
此次评选共有8个独立学院被评为该奖。我院在教育厅历次年度办学检查和各类评估评奖工作中,鉴于工作开展得认真细致,扎实有效,均得到了教育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