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法学院哲学专业06、07级本科生与导师的见面仪式举行。教务处、学工处以及学院的相关领导出席了见面仪式。
见面仪式上,哲学系主任朱春晖宣读了《导师制实施办法》,对导师制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导师任职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程序和方法、导师工作考核、导师制领导小组职责等进行了阐述和说明。仪式结束后,导师和所指导的学生进行了初步认识和交流。
见面会气氛轻松愉快。导师们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情况之余,还与大家分享生活上的点滴。根据导师制的要求,导师将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个别谈心、座谈交流等方式,解决学生的思想困惑、学习困难、经济困窘、生活困境等。一位07级哲学专业的学生会后说:“导师的个人魅力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导师制将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更丰富、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