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创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纪实
创建文明高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工程,是培育健康向上校园文化的重要途径。在我校文明高校创建工作中,全校上下统一认识,党委领导班子肯抓、善抓、实抓,取得了良好效果。
1、提高思想认识,把文明高校建设作为育人的基础工程来抓。
合并前,原湘潭工学院和原湘潭师范学院均相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高校创建活动,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校师生的充分肯定。原湘潭工学院和原湘潭师范学院均为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先进单位,原湘潭师范学院已于2000年获得省级文明高校称号。
两校合并筹建湖南科技大学期间,尽管工作千头万绪,校务委员会一班人仍高度重视文明高校创建活动,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创建工作,积极营造“讲正气、讲大局、讲发展、讲奉献”的良好氛围,稳步推进学校筹建工作,做到了紧扣融合搞建设,狠抓创建促发展。学校正式成立后,校党委和行政在全面总结过去两校区创建文明高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新的实际,提出了创建文明高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方针,把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育人及校园环境建设等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抓文明高校创建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全体校领导及各学院、机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校创建文明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文明高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各学院、机关处(室)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校上下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网络。
按照《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学校对创建文明高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把评估方案中的各项指标逐条分解落实到各学院、机关处(室),并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坚持把创建文明高校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学校党委除了对文明高校创建过程中的重大活动进行集体研究外,还定期召开创建文明高校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各单位创建工作汇报,确保创建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
2、强化自身建设,突出领导班子在创建工作中的龙头作用。
(1)学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校长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相互支持,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委十分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建立和坚持了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校内学习与校外培训、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和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6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天参学率在90%以上,全年集中学习时间在15天以上。通过学习,学校领导班子的理论功底大大增强。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努力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把高质量的教育奉献给社会和人民群众。校党委书记肖国安先后在《光明日报》、《湖南日报》发表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文章,校长田银华、党委副书记宋元林、刘建武等班子成员先后在《求是》、《中国高等教育》、《高校理论战线》等报刊发表了相关理论文章。刘建武副书记还作为省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讲团成员到邵阳、娄底、湘潭等市宣讲。(3)党委注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基本建设、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干部提拔、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工资晋升、津贴分配等等,都坚持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并坚持了校领导联系教学院的制度和接待日制度,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党员干部在创建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我校现有直属党委(党总支部)25个,党支部129个,党员2645名。学校党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了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高校中的骨干作用。
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党建工作评估细则,每年对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进行评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二是抓好了组织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吸收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校党校举办了2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8579人参加了培训,发展新党员1841人。目前,学生中申请入党人数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72%。三是加强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并实行了统一学习的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我校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年终考核合格率为100%。五是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送政工干部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正式合并不到一个月,学校党委便对中层班子进行了整体充实调整,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渐趋合理。六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观看反腐教育片、勤政为民教育片,使广大党员从思想上始终绷紧廉洁自律的弦,自觉抵制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党委、行政与校属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副处以上干部每年必须书面报告本人勤政廉政情况。七是加大了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近五年来,共立案28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4人,其中处级党员干部8人。案件查处中严格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公开违纪者的错误事实(个人隐私或确需保密的除外),公开查处违纪行为所依据的党纪、政纪条规,公开对违纪者如何处理的民意测验结果,公开对违纪者的处理结果。这一制度的实施,密切了纪检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党组织的威信,更好地教育了干部,全面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健全民主机制,突出师生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师生员工是创建文明高校的主体。只有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员工,创建文明高校才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推进民主办学。一是坚持依法治校。学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加强普法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并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每年组织教职工参加普法考试并将成绩予以公布。二是建立教代会制度。通过教代会、工代会,让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重大问题如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都提交教代会进行讨论。学校党委、行政十分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提案,做到件件有回复;代表对回复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重新回复;对代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能办的马上就办,暂时不能办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三是建立并认真落实了校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支持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干部使用上坚持党内党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学校中层干部中现有27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我校共推荐19名党外人士担任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杨鹏程、陈安华、黄群策三位同志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杨鹏程还被破格聘为省政府参事室参事。五是加强了老年工作。学校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教学、科研和改革发展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学校成立了老年大学、老年科协、老年诗协。目前,老年大学已开设电脑、书画、英语、声乐舞蹈、器乐等课程。老同志非常关心学校的发展和文明高校的创建,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文明高校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组织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为把学校建设成“省属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党委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和时代的要求,明确了学校定位、工作主题、办学规模和发展步骤。
学校定位:即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有机统一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和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工作主题:即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学校的工作主题是“改革、提高、质量、特色”。即深化改革、着力质量、彰显特色,以“提高”总揽全局,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提高办学层次,增强办学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办学规模:“十五”期间,基本稳定招生规模,重在改善条件和提高质量,到2005年,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28000人,硕士生达500人;2005-2010年,基本稳定办学规模,重在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生稳定在30000人左右,硕士生达1500人,博士生达100人左右。
发展步骤:第一步,即“十五”期间,主要任务是加快实质性融合,整合学科资源,稳定招生规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基本建立起湖南科技大学的办学格局;第二步,即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主要任务是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大力加强科学研究,发展研究生教育,突出特色和优势,形成品牌,着力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初步构建湖南科技大学的办学特色和风格;第三步,到2015年或更长的一段时间,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科结构合理、各项功能齐全、办学条件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水平较高、研究生规模较大、教学质量优良的“省属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