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专项督导专家组来校督导章程实施工作
5月24日,省教育厅专项督导专家组来校督导我校章程实施工作,专家组由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原校长刘湘溶带队,成员包括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兴树、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解龙、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党委书记阳剑兰、湖南商学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学文、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操亚洲、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干部刘剑波。
上午,章程实施工作汇报会于立德楼417会议室召开。校长李伯超,副校长周飞跃、陈安华、胡石其、刘友金、李琳出席,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会。会议由周飞跃主持。
李伯超从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治理特色等方面综合汇报我校章程实施工作情况:一是突出建章立制,学校全面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制定“一办法四规则”,对校内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废改立”;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健全党政分工协调机制、二级单位运行机制、学术管理机制、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师生权益救济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三是彰显治理特色,学校在章程实施过程中,围绕“构建学术共同体”,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术发展中的权威作用。李伯超表示,学校将以本次专项督导为契机,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继续扎实推进章程实施工作,将章程实施的新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强大动力。
刘湘溶介绍说明此次督导的背景、意义和内容。他表示,推动学校章程实施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高学校办学效益等具有积极意义,大学的章程实施工作应当在总结成绩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并解决问题。
会后,督导专家组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组织30名中层干部进行理论测试。此外,还对部分师生开展了问卷调查,走访了法学院和部分机关单位,详细地了解我校章程的实施情况。
下午,章程实施专项督导组意见反馈会在立德楼417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刘德顺、校长李伯超及其他在校校领导出席会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会。
会上,督导专家组逐一反馈督导情况,充分肯定了我校的章程实施工作,并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管理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社会参与机制和师生权益保护机制、法制工作机制和章程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刘湘溶指出,学校在有关工作推进上严肃认真、卓有成效,形成了以章程为核心,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他表示,学校章程实施工作特色鲜明,章程修订结合本科教学评估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十九大精神。此外,就进一步推动章程实施工作,他向我校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加强章程的学习与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章程,按章办事;二是进一步深化对章程实施工作的认识,要以章程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机制。
刘德顺对专家组的督查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专家们的意见为学校进一步推动章程实施工作,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推动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学校将认真落实督导专家组的意见,一是对于章程实施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立行立改,认真落实;二是加强学习,按照章程实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三是加大章程的宣传力度,要让全体师生了解章程、遵守章程、运用章程,使章程实施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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