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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审核评估】人文学院:制定职业道德准则 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作者:文/吴美佳 来源:大学生通讯社 日期:2017-06-14 浏览:109


  5月8日至5月12日,我校对各教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审核评估。专家们认为,人文学院制定《教师伦理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有力地规范了教师行为,全面提升了教师思想道德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师德师风。


  《守则》根据教师的日常工作而制定,从基本信念、教学伦理、学术伦理、交往伦理等方面入手,强调良性师生关系的重要性,并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新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师风师德建设,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

  如何加强教师在教学上的投入?在教学伦理方面,《守则》要求教师应积极承担与尽力履行职业所赋予的教学与育人责任,秉持敬业、乐业精神从事教学。近3年来,学院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学生讲授课程,有些老师甚至每学期要教授3门以上。“教学无小事”、“教学神圣”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多数教师把本科教学工作置于重心,学院形成了良好的教学氛围。


  人文学院院长刘奇玉、党委书记廖加林均表示,《守则》通过学院领导和老师多方讨论,最终制定而成,旨在对教师言行进行伦理规范,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行为准则,是学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途径。

  对此,在科大执教10余年的刘艳凤老师深有体会。她认为,教师作为《守则》规范的对象,也是制定《守则》的主体,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课堂上,刘艳凤经常鼓励学生上台展示自我。在她看来,《守则》是凝聚师生共识而建立的行为规范,还可以达到用教风促学风的效果。

  “教师的道德状况是教师行为的反映。对教师良好教学与科研行为进行嘉奖,对不良行为进行奖惩,有利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刘奇玉说道。为了提高人才质量与教育教学效果,人文学院以《守则》为依托,制定《人文学院教学质量奖惩办法》、《人文学院本科教学奖励条例》等,把执行情况与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岗位聘任挂钩,这有利于鼓励教师对本科教学的投入。

  《守则》不仅要求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在学术方面,也对教师提出了明确的伦理要求。近年来,“一稿重发”、“抄袭、剽窃”等学术乱象频频引起各大高校的热议。对于学院的学术研究,《守则》明确划出了“红线”:不得抄袭、剽窃,不得捏造、篡改数据资料,引用他人的著作或资料时,必须注明来源等方面,要求教师秉持诚信、严谨的态度从事研究和发表成果。

  在交往伦理方面,人文学院主张教师在教学与研究之余,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如“哲学研究所”、“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湖南地方史研究所”、“地市州媒体发展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积极服务区域文化、经济发展。

  “教师将教学与科研相融合,能对社会文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人文学院教师李跃忠如是说。从事戏剧与民俗文化研究将近20年,李跃忠走遍湖南等5个省份,积极对当地的戏剧与文化进行调研和记录,并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项目。2014年, 他携其团队,在广大民间艺人的支持下,创建湖南纸影戏艺术数字化博物馆,将湖南影戏的历史文献、演出文本、演出用的器具及其表演形式等,以摄影、摄像的方式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将其展示在数字化博物馆里,传承和传播了这一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会的发展需要高校教师的智力支持, 产学研合作也需要教师的积极参与,《守则》不仅是鼓励教师依托智力和知识参与社会服务,同时拓展了教师在除教学与科研方面的发展”,李跃忠对《守则》的实施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