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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帅萍:让教学打破应试的壁垒

作者:文/邓丹杰 刘文华 图/吴江铠 日期:2016-11-24 浏览: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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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的最后一天,在文科楼A427会议室里,14名刑法研习小组的成员已经为两个案例争论了许久。作为指导老师的邱帅萍始终沉默地看着手中的书,偶尔抬起头看向某位滔滔不绝的学生,轻轻点头。


  终于,同学们按耐不住了,向邱帅萍提出了疑惑,希望得到一个答案。邱帅萍将目光从书中转移到学生身上,沉默了一会,他说:“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因为大家都在深入地思考,认真地讨论,所以每一种说法都有它的道理。”

  这句话,是他的学生最熟悉的回答。

  邱帅萍是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一名年轻的教师。20126月,他从北京师范大学取得刑法学博士学位后,来到我校任职。一年多里,他见证了一届届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考试上创造的辉煌成绩,但他内心依旧有隐隐担忧。

  法学不同于其他专业,所有学生要想从事任何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必须要通过难度相当大的司法考试。在大多数人心里,这张证书似乎是有法学梦的学子通向未来最重要的一道坎,如果没拿到这张证,很多人觉得“大学四年等于白学了”。而这正是邱帅萍的担忧,“司法考试对于学生来说确实非常重要,但大学不应只有应试教育,它应该是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的教育,一个没有法学素养的法律工作者,很可能会害人害己。”

  “培养有法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未来法律工作者”,带着这样的初衷,邱帅萍在20135月一手创建了刑法研习小组。

  “以刑法学为切入点,通过阅读与研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拓宽视野,培养大家对于法学的兴趣,并尝试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引领大家用一个法律人的眼光去看待并看懂这个社会”是小组创办的宗旨。每个月,小组都会以讨论会的形式对相关书籍及当今社会热点问题进行1-2次的集中探讨和交流,并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讨论以及法学实践活动。

  对于招什么样的成员,邱帅萍有自己的标准。在他看来,成绩只是很次要的条件,最重要的是对学科的热情和是否能沉下心来阅读与思考。邱帅萍对于阅读十分看重,他会根据大家的学习阶段推荐各类政法哲书籍,但是厚度大、晦涩难懂、专业性强是大多数书籍的特点,其中有不少都是研究生阶段才会阅读的书目。

  这样的标准,是任何人都可以加入的理由,也成为许多人无法坚持的借口。经过一年半的探索,邱帅萍发现,许多同学不能做到一心一意地看书,加上人数过多,讨论也就难以深入。于是,他开始精简人员,并提高加入小组的门槛,“因为我要保证小组内每个成员的素养都得到了提高。当一个人改变了,他就能影响寝室的人,当一个寝室被影响了,自然而然会感染更多人。”

  “阅读能力不强,实践就没有方向”是邱帅萍重视阅读的原因,但他知道,不能让学生的脑袋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所有的阅读与案件分析,都是为了研讨而准备。

  已毕业的12级学子卜寒丹还清晰地记得两年前一次研讨的场景。那天要研讨的书目是翟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这本书涉及了法律、社会、哲学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为了让研讨更全面深入,邱帅萍邀请了一名教法制史的老师和两名教哲学的老师一同参与研讨。从学生主讲书中内容到成员与老师评议,从学生间的辩论到师生间的争论,研讨一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小组研讨的环境是开放自由的,在这里,学生发言时,邱帅萍很少插嘴,更多的时候是在一旁默默记录。当老师总结时,学生也能质疑老师的观点。小组成员肖剑曾向邱帅萍提出疑问,当学生们对法条或案件的理解出现错误和偏颇时,老师是否应该及时指点?但邱帅萍语重心长地说:“只有你们把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全部阐述完,我才能评论。在学术这块,思维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方向之分。”

  成员的改变是潜移默化的,在备考法学研究生的肖剑回顾加入小组后,除了专业知识储备比身边的人更丰富外,他发现自己想问题的方式乃至为人处世都发生了不小改变。如今,他总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案例,带有更多的人文关怀,在日常生活中也常用法学思维看事情,“就像哈佛法学院院长说的,‘你们进法学院之前,看到的是男人和女人,当你出去的时候,看到的只有原告和被告。’”

  在大多数小组成员看来,最大的收获莫过于自己对刑法的兴趣被真正激发了,“每个人实际上都会有自己感兴趣的事,没发现是因为那个诱导剂还没出现,而刑法研习小组,就是我的诱导剂。”卜寒丹说道。

  其实,小组在创立之初面对过来自学生的质疑与不信任,邱帅萍自己也有诸多担忧,除了小组内所有的活动需要成员自掏腰包外,在这里学到的东西也难以在履历上体现,对工作没有直接帮助。但他一直教导学生,“在这里你要投入很多时间精力,短期内也许看不见什么回报,但是时间长了,整个人的气质与思维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我希望这就是研习小组带给你们的益处。”

  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培养他们的法学素养与为人处事的能力,邱帅萍将带领小组的理念也运用到了教学之中。去年,新闻网【魅力课堂】栏目聚焦邱帅萍的刑法课堂,注重课堂讨论,善于举例和带动课堂氛围的特点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邱老师不是一个重视成绩的人,比起结果,他更在乎过程。他看重的是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考试中绝大多数题目都是开放性的主观题。”14级法学专业的陶天吉说道。

  除了学习生活,邱帅萍在学生的课余生活中也充当了重要角色。他是法律协会专门的指导老师,是社区法律服务协会的倡导者和指导者。今年,他也将带领部分学生完成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纸上谈兵终将让理论无处可用,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很少,因此必须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这也是法学这门课的性质所决定的。”

  很多人不知道,除了教师,邱帅萍还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和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两个职业带给他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律师的成就感来源于替当事人解决问题,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应用。而老师这个职业更神圣也更纯粹,是精神上的满足与收获。当我面对一群相当于白纸的学生时,我会有强烈的使命感,每当学生主动跟我交流并认可我时,我都觉得自己的身份一定要对得起这份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