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首页>综合新闻

“我的金融,我做主!”

全省金融消费教育“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在我校举行

作者:文/彭澎 魏玉婷 彭慧 陈慧琳 图/尹俊宇 来源:大学生通讯社 日期:2016-10-22 浏览:114


  
“我的金融,我做主!”10月23日上午9点,全省金融消费教育进“学校”活动启动仪式在第一图书馆前举行,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吴卫、我校副校长胡石其、湘潭市工商局局长陈小放出席仪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我校和湘潭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校400余名师生代表到场见证。

  仪式伊始,吴卫首先代表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到场嘉宾表示欢迎与感谢,对启动仪式的顺利举办给予衷心祝愿。她表示,这次开展“我的金融,我做主”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是为了在整个社会形成加强金融消费教育、提高防范金融诈骗意识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她指出,近年来越来越多金融诈骗案例的出现,更加证明了金融消费教育普及社会的重要性与急迫性,省消委和各地消委组织会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从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联合社会各界开展金融消费教育,开创金融消费教育新局面。


   胡石其在致辞中强调,金融消费与当代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学生要养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他提醒大学生们,要正确对待金融消费的各种手段,了解金融消费的安全渠道,增强金融消费安全意识,防止金融诈骗案发生。同时,他希望大学生们能把学到的金融消费知识应用到生活中,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氛围。

    金融消费也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陈小放代表湘潭市工商局衷心希望,通过举办这次金融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推动大学校园金融消费的日常化、规范化,提高大学生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他表示,要依靠大学生这支生力军,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普及给其他市民,提升全体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徐玉玉事件的发生就体现出了公民信息泄露的危害性!”、“很多网络骗子会制作‘钓鱼’网站引人上钩。”……在案例分析环节,湘潭市公安局刑侦人员、湘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用近来发生的金融诈骗实例给现场人员一一分析,提醒师生们要多注意细微之处,遇到可疑点要多推敲、多考虑。现场学生反响热烈,纷纷就金融诈骗案提出疑问。


  仪式中,吴卫等人为我校及湘潭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校颁发“金融消费教育示范学校”的牌匾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金融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是中国消费协会响应国务院推动金融消费教育的号召,继而部署的2016年金融消费教育活动的系列内容之一,后续还会在湘西、怀化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