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417会议室召开2016届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协调会,校党委副书记朱川曲出席并主持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朱川曲指出,校园文明建设对于学校外树形象、内聚人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申报省文明标兵单位是我校2016年的重点工作。朱川曲就省文明标兵单位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投入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指标体系要求与相关配合部门相互沟通和协调,认真把工作做好做实,各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认真细致,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要坚持扎实稳进,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把材料和数据整理汇总,对于准备开展的活动,要按照考评指标要求,扎实做好工作的开展和相关建档归档;三是各个单位要对照指标体系不断查找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和完善,不留缝隙,务求达到考评指标要求。
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就2016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评选条件和范围、评选办法、工作程序、评选指标体系,以及我校的前期工作等进行汇报,并就会上下发的《自评说明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表》进行说明。我校于2012年获省文明单位称号,符合2016届省文明标兵单位申报条件。根据湖南省文明办和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申报省文明标兵单位的高校,由省委教育工委推荐,省文明办考察。我校已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省文明标兵单位申报材料。在省文明办考察中,申报单位需按照评选指标体系提供《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此次评选的指标体系,有一级指标6项,另有特色加分项目;二级指标19项;三级指标27项。《自评说明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表》对每项三级指标均明确了自评说明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对每项四级指标均明确了佐证材料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单位还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和特点,调整和增加四级指标的相关材料,以更丰富、多样化的形式呈现各项评选指标内容。
与会人员就省文明标兵单位的申报和建设、评选指标体系,以及《自评说明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任务分解表》展开深入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朱川曲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鼓励大家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竭力而为,力争我校获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