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午,为维护校园安全,我校保卫处协助湘潭市雨湖区交警大队在全校进行专项整治摩托车与电动车工作。在我校保卫处的协同下,交警大队共扣押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与电动车30余辆。
雨湖区交警大队警员邓锵说:“此次进行专项整治摩托车与电动车工作,主要是整治校内与校外车辆的无证驾驶,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在处罚后,取回被扣留车辆必须带车辆发票合格证与本人身份证到交警大队领取。”
我校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无证无牌驾驶。14级商学院研究生王叶玲无证驾驶,被依法处罚,扣押车辆。她表示,“经过这次事后,我以后不会无证驾驶,并会提高安全意识。”
15级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一班向国良为整治活动点赞,“整治工作开展后效果明显,校园路上车辆明显减少。”他建议,“还可以通过监控查处超速驾驶,形成一种安全防范。”
“整治校园摩托车与电动车工作是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促进校园安全,为学生塑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处长朱理哲强调,“我们将加强违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大家校园安全意识,并努力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逐渐形成一种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