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进入标兵评选阶段,我校潇湘学院12级法学一班彭月丹入围。
潇湘学院12级法学一班彭月丹,法律专业素养强,创办社区法律协会,无偿为学生和群众解决过大大小小的纠纷,累计帮助他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其中两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后获赠锦旗,并被央级省级媒体报道。
即日起,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通过底边菜单栏点击“品牌志”选择“自强之星活动”即可进入投票页面(投票按钮位于页面下方)为63号彭月丹同学投票,投票时间:2015年1月11日20点至1月18日2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