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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探索“三课堂三转变”教学模式助推人才培养

作者:文/邝永健 来源:大学生通讯社 日期:2015-12-22 浏览:105

12月20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科技大学第二次党代会胜利闭幕。这几天,法学院上下认真学习党代会精神,将思想与行动都切实统一到学校的部署上来。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院长廖加林对于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提到的这条措施深有感触。他认为,对于人文社科学科来说,也应重视实践创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近年来,法学院在这方面煞费苦心。记者通过深入采访,将其教学措施归纳为“三课堂三转变”教学思维模式。 

 

课堂教学:从单向灌输到多元学习的转变

 

法学院现有三个专业,法学、哲学和思政教育专业。如何使课堂教学改变教师单向灌输的现状,真正达到自主、互动学习的多元模式?法学院思考颇多。

 

从大一刚进来的时候,老师就会推荐与专业相关的20本原著给新生,每个班级分成几个小组,个人学习与小组学习相结合。

 

读书笔记只是浅层。法学院老师在讲课的过程当中,尽量与有关原著相关联,小组进行答题与汇报,学生渐渐被引进“原著氛围”中。用法学院老师的话说,“四年大学生活中,能细读20本原著,对于专业知识的把握定有质的飞跃。”

 

当学生进入高年级,学院开始将学生陆续送至“一线”。法学专业“进法院观庭审”,有时甚至要进入相关机构进行提前实习,熟悉工作运转。哲学本不属于师范专业,但学院仍安排其与思政专业统一实行教育实习,让学生将所学知识通过教授给他人的方式,真正内化为思想。

 

教师是教学中重要的一部分,老师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课堂的水平。“教师应该更多地接触时代知识的前沿,并将其反馈给学生。”廖加林表示科研与教学是相辅相成的,法学院一直以来鼓励老师们能投身科研。对于教师过多关心科研而影响教学的顾虑,廖加林认为学校的相关约束机制如学生评教等能起到平衡二者的作用,学院也会加大力度引导正确的思想。

 

第二课堂:从单纯课外活动到课堂实践拓展的转变 

 

法学院重视学生第二课堂的开展与实践,切实推动第二课堂从单纯的课外活动到课堂实践拓展的转变。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法律协会以及隐山哲学社是法学院现有的三个学生社团,是三个专业的拓展,学院也找到了将课堂理论融进学生第二课堂实践的路径。

 

最具典型的是法律协会。法律协会由法学院和潇湘学院联合创立,为法学学子搭建了一个实践舞台。协会成员为百姓义务提供法律援助,自创立以来多次收到获助者送来锦旗致谢,并受到了新华网等媒体的报道。

 

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是法学院的传统活动,学生们在学习实践中探索出“微讲堂”等新型普法宣传方式,受到了中国妇女报等媒体的关注。由于进社区宣传大获成功,效果明显,9月份,湘潭市经开区法制办特邀志愿团与法协举办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至今,普法“微讲堂”已走进约10所学校,给50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普法知识宣传。

 

人生课堂:从单一型人才培养到“全才”打造的转变

 

学院始终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而另一方面,学院更注重培养“面向生活”的全才,即兼具专业职业技能和人文素养,教会他们生存和生活。

 

重要的一环是通识课的开展。学院提供平台能让学生跨专业学习,学习知识不局限于本专业,鼓励辅修专业等。同时在课堂中教会学生做人,注重人文精神的教育。思政专业的秦文玉深有体会地说,“一个‘全才’,首先他能依靠自己的技术在社会得以生存,其次,他的人文素养又能使他追求美与生活的品质。这样,作为个人来讲,能极大化地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而如果有这样一个又一个的生命,社会也能发展得更好。” 

法学院“书香致远读书月”活动中,老师集体牵头,给学生推荐书物,分享心得,引导学生多涉猎知识。提升哲学专业说与写的能力,培养哲学气质……如何更好将理念落实到实处,法学院也在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