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上午,由我校学生工作处主办的“高校危机干预为与不为”专题培训在第三教学楼101会议室展开。此次培训特邀武汉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赖海雄教授主讲,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以及心理健康中心代表参与培训。
赖海雄教授以“学生自杀”举动引入话题,分析了一系列诱因和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并分享了武汉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工作中的有效举措,从“高校危机干预之依法而为”和“高校危机干预之‘六不为’”两方面为大家传授了高校危机干预经验。
要做到预防高校危机的发生,首先应构建干预体系并规范干预流程、密切保持学院和心理中心的联系,其中确保干预合法前提尤为重要。“帮助危机者不一定以其所期待的方式,保护生命才是对危机者最大的尊重。”他指出,面对一些监护人坚持不送医院的情况,干预者可对其作休学调养处理。危机者如有伤害他人的行为,可请公安机关强制将其送往医院依法转诊,并告知监护人风险,确保学生健康,同时,他强调在运用法律保护他人的同时进行自我保护同样不容忽视。
通过分析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实际案例,赖教授指出干预者在自我奉献、帮助他人摆脱危机时应保持适度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他以“墨菲法则”、“海恩法则”等对危机干预者“六不为”作出了深刻阐述,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了一堂心灵交流课堂,为学生工作中一些敏感而现实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学生工作者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随时保持师生之间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才能把工作做好。”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莫江平提出此项期盼与在场老师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