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自1949年办学以来建设和发展的历史,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发展历程,传承优良文化传统,近日,我校开始广泛征集校史资料,以筹建新的校史馆。
此次校史资料的征集长期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凡属1949年湘北建设学院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史料征集时间集中在2015年4月至2016年5月之间。征集史料期间,校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兼职档案员需收集好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实物,移交档案馆。档案馆也将热情接受来自个人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的捐赠,并诚请广大师生及各界校友主动提供重要征集线索。
捐赠者可通过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复制珍贵资料、文字或口头提供等方式捐赠史料。据征集通告介绍,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捐赠者还可通过拟撰写或已撰写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或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以纸质或电子稿方式寄给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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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校史资料征集范围具体如下: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代表性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证、毕业照片、纪念册、徽标、印章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八)知名校友的自传、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
(九)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十)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一)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捐赠者需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档案馆
联系人:张 勤
联系电话:0731-58291428
电子邮箱:1214367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