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潇湘学院社区法治服务协会举办了为期三日的“模拟法庭”专业技能培训。我校“樱花杯”十佳辩手杨爽、湖南省第二届“模拟法庭”大赛优秀辩手黄茜茜、彭月丹、张玉、孙汝佳以及李云祥分别担任讲座主讲人,吸引了许多非专业同学前来学习。六位主讲人从“法庭程序&法庭审判”、“法理运用&辩论技巧”和“公诉人&辩护人”等方面向在场观众详尽阐释了法学理论。
“何谓‘法官’?在我眼中,‘法官’就是庭审的主持人,他们用‘嘴皮子’和‘笔杆子’控制庭审节奏。”黄茜茜用简洁的语言给出了她对“法官”的见解。李云祥则和大家聊起了他眼中的“公诉人的辩论技巧”,他将辩论技巧分为“直接论证法”、“先发制人法”、“以退为进法”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法”四类,每一类均向观众进行“实战”演习,让现场观众深深折服。
“请问‘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何不同呢?”13级土木工程专业刘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区别在于,抢劫罪是对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双重侵害,而抢夺罪往往是乘人不备的非法行为。但两者都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彭月丹回答道。
讲座结束后,刘澎向记者感慨道:“此次培训不仅增加了我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虽然我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但这也激发了我不断增强自己辩论技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