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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闻问切 “四诊”新《消法》下的校园普法维权

作者:文/王江 陈庆城 余剑桥 图/裘烨峻 夏子涵 来源:大学生通讯社 日期:2014-03-15 浏览:62

  
  3月15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正式实施。我校多个学生权益部门近日也对校园普法维权工作进行“望闻问切”四步诊断,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

  望:新《消法》亮点了于心

  《决定》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主要表现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消协可提公益诉讼、定位网购平台责任、加大消费欺诈赔偿六大方面,与大学生消费息息相关。

  早在2011年,16-32岁年轻人占网购人群的83%,大学生又成为其中生力军。网购的“非现场性”导致商家可能隐瞒了商品的负面信息,但消费者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可能遭受损失。新《消法》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了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同时,新《消法》还明确网购平台在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有效联系方式事,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信息受保护,非法泄露要担责”、“网络购物欺顾客,交易平台有责任”系列《话说<新消法>》漫画近日在文化长廊展出,鲜艳的色彩和生动的表达向同学们普及了新《消法》亮点。

  闻:食堂消费成最关心问题

  3月14日,校团委维护学生权益部与法律协会联合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学生维权意见收集活动,近千张学生维权意见收集表分发至同学们手中。意见将经总结,统一反映到后勤处,寻求解决方法。

  活动负责人黄萍萍表示,同学们集中关心食堂、寝室以及安全等公共问题,“有同学问到各食堂售饭菜是否统一标准,存不存在缺斤少两的现象,我们希望通过努力不仅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更要从实处保护消费者权益。”

  问:维权知识竞答促普法

  3月15日上午,由法学院志愿团与教育学院志愿团、资助权益部联合举办的消费者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在新区公寓前吸引一众“最强大脑”。

  “消费者的最基本权利是什么?”、“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是多少?”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完全难不倒同学们。来自法学院13级思政一班的吴琳倩答对两道题,她笑着说:“我原想多拿些奖品的,可是平时自己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知识积累得较少,遇到被侵权的情况也不够重视,这次活动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活动现场,志愿者还通过宣传单,组织签名来向过往的同学宣传新《消法》内容与维权知识。

  切:法律援助为弱者撑腰

  “你妹妹的工钱讨回来了么?”潇湘学院12级法学专业彭月丹拨通13级学生陈西的电话,得知工钱已讨回后,彭月丹叮嘱道:“忍气吞声只会让老板越来越不把学生放在眼里,以后一定要学会签合同。”

  这次彭月丹虽然帮得不是消费者而是学生劳工,但此前一学期,彭月丹所组建的社区法治服务协会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学生追回“天价”培训费、也对公交公司不合理运行损害消费者权益进行投诉。

  成立社区法制服务协会的构想源于2013年10月,目前协会正在准备答辩,正式成为社团。协会将面向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又急需法律帮助的个人或团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并依法组织社会活动进行公益法律服务。她觉得整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都有待提高,在法学专业老师指导下,她们在筹备以“儿童化”语言解释晦涩的法律条文,向未成年人普法,同时拍摄法制广播剧,以案例说法。

  彭月丹表示,尽管多数大学生都已成年,但初入社会依然缺少经验和法律意识,她希望通过协会的努力,让法律成为理性维权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