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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规则出台

来源:学工处 日期:2011-06-25 浏览:21

  

  近日,从学生工作处获悉,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规则已正式出台,本网全文转发如下(更多招新信息请关注:本科生招生网http://xg.hnust.cn:8080/): 

                 
  1、对于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或需加试徒手画。


  2、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参加英语口语测试合格。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3、采矿工程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4、 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当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5、学校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7、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次,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9、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0、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计算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音乐类考生适当考虑专项。



  11、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