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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建评估工作具体步骤

日期:2007-10-14 浏览:12

 

    评估组在学校的工作,原则上按以下八个步骤进行,可交错进行,也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一步:到校后及时将《公示》张贴出去。

 

    第二步:听取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学校党建工作自评自查情况的汇报,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党务部门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三步:召开一个党员教师座谈会和大学生(包括研究生)座谈会,每个座谈会20左右,参加座谈会人员由评估组按照名册随机抽取。

 

    第四步:个别谈话。找班子成员、机关、院系负责人和民主党派人士、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个别谈话,每所学校谈30人左右,具体人员由评估组从有关名册中随机抽取。

 

    第五步:查印证资料、考察现场。须到两个教学院系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和自查自评情况。

 

    第六步:问卷调查。由评估组确定2-3个系(部、处、室)的教师、干部参加,本专科分别为100人和50人左右,请学校党委书记主持,评估组长提出要求。所有问卷由高校教育工委印制,评估组带来。

 

    第七步:评估组集中讨论、研究。

 
    第八步:向学校反馈意见,要求党委全体成员和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