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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在哲学专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作者:张志兵 朱春晖 来源:法学院 日期:2007-09-19 浏览:16

 

 

    记者从法学院哲学专业建设会议上获悉,该院决定在哲学专业06、07级学生中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据院长吴畏介绍,对哲学专业的学生试行导师制,将加强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就业等方面的系统指导;导师资格首先由哲学专业的教师自愿申报,院领导与哲学系主任商量后最终确定导师人选和每位导师所带学生名单;尽管担任导师是义务劳动,但老师们报名十分踊跃,这是一种良好的现象。

 
    试行本科生导师制,在我校尚属首创。它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