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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科学发展观

作者:李洪华 来源:宣传部 日期:2009-04-14 浏览:38

 

  4月10日上午,机关党委学习中心组在第一图书馆九楼会议室进行专题理论学习。校党委副书记宋元林出席并讲话,法学院吴怀友博士应邀作了《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的专题辅导报告。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机关党委书记贺春生主持。

  宋元林指出,机关党委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开得很好,大家很有收获。结合这次专题学习,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意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不仅是解决学校科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内在需要,而且也是一次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素质的良好机遇。二是明确目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既要理清思路,解决如何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难题,同时又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和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明确责任。机关是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指挥中心,是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的,机关中的党员干部人数相对较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尤其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四是明确要求。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围绕总体要求,在把握精神实质、率先更新观念、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吴怀友在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建立在发展的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是对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并且初步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系统化理论,是经受了实践检验并为实践所证实的理论。

  学习会上,贺春生对机关党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整体部署和安排,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机关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记者了解,根据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总体安排,各直属党委(总支)学习中心组在专题学习中,结合具体实际,创新学习形式,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