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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家卫国责任重 好男儿踏上新征程

作者:谢谦 万青 日期:2004-12-21 浏览:207

我校再次为部队输送人才

    怀着报效祖国的凌云壮志,我校6名新兵分别于12月10日、12月13日踏上了保家卫国的征途。这是继去年输送17名优秀大学生后我校再次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他们分别是来自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梁狄伟、化学化工学院的刘拓、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的凌超、物理学院的郑胜、职教学院的朱华龙以及教职工子弟楚万华(大专毕业)。他们将被分配到甘肃天水的二炮56基地、皖73092部队、湖南武警总队等。
    据悉,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已联合发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在校大学生安置、复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为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并切实落实好优待安置政策和做好复学工作。各级征兵办在报名、体检、政审和定兵等环节实行在校大学生优先政策,做到尽量不影响学校的其他工作安排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对“双合格”在校大学生,凡本人自愿入伍,不管指标多紧张,都应给予优先批准入伍。《通知》还要求各高校切实做好大学生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及时复学。退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照城镇退役兵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安置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也制定了《大学生入伍优待安置政策》:1.在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按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2.兵役机关尽可能将入伍大学生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3.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4.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愿意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受补充军队干部队伍;5.学校将保留入伍大学生的学籍到其退役一年内;6.入伍大学生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在服役期间立功的将给予免交部分或全部学费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