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举行,为了做好相关工作,我校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专门发出通知提醒考生注意相关事项,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特别强调考生要遵守考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并努力营造和谐、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
研究生院特别提醒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诚信应考,请勿作弊。《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而且从2006年开始,所有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都记入了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按照规定,作弊考生通知单要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在校学生,要坚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此,研究生院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目前市场中虚假信息和资料很多,提醒考生不要购买所谓2019年“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研究生院还提醒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熟悉考场,及时了解有关考试的通知公告,并注意每科开考时间安排等。通知还对考生作答工具、考场安检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作答工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自带作答工具。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严格进行安检,严禁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2025年度社科联工作会议召开
2025年新能源储存与转换先进材料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我校与涟源市第三中学共建师范教育实践基地
我校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
我校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研修学院研讨合作事宜
第三届香樟科技创新论坛举行
2025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及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西部计划等专项活动出征仪式举行
我校组织专家对202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