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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法治论坛第104讲:台湾东吴大学郑冠宇教授主讲“借名登记之法律关系”

4月11日上午,立言楼模拟法庭,湖湘法治论坛第104讲。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郑冠宇教授主讲“借名登记之法律关系”。本次讲座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举办,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谢慧主持,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喻军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邱帅萍及师生近200人到场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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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慧副校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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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冠宇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郑冠宇教授以台湾地区民事先例引入主题,他指出:“台湾民法中的所谓借名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自己之财产以他方名义登记,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处分,他方应允就该财产为出名登记之契约。”在讲座过程中,郑教授大量引用台湾最高法院关于借名登记的案例,对借名登记的内容以及性质、成立要件、终止要件、借名登记的适用情形、借名登记的救济问题以及借名登记与商法中的关联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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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军教授就讲座进行与谈


其后,喻军教授围绕郑冠宇教授的讲座主题进行了交谈。喻教授对台湾民法与大陆《民法典·总则编》中的相邻关系与显示公平进行了比较,结合自身实务办案经验,对讲座中所谈及的‘借名契约’中出名人的处分权及其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喻教授以商法当中‘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例证来进一步阐述了公司当中的借名现象以及其中所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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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帅萍教授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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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积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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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嘉宾合影留念


与谈环节之后,在场学生与郑冠宇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气氛活跃。最后,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邱帅萍教授作总结发言。


同日上午,我校相关职能部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代表在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一行举行座谈会,双方就法学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意见分享。

(一审:李海屿   二审:王 虎   三审:李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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