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评论】强化全方位监督 推进高校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方位监督推进高校全面深化改革。
以强化政治监督为引领,把准高校全面深化改革方向。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加强监督。紧盯高校深化改革,把深化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保证高校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深入推进。
以做实日常监督为抓手,提升高校全面深化改革质效。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高校改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基建、后勤、国资、招生、科研等重要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推动业务职能部门归口监督,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督促各职能部门按高、中、低三类风险梳理职权事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改革重大风险。
以开展巡察监督为牵引,推动高校全面深化改革进程。在监督任务上,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从推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被巡察单位实际紧密结合的角度开展政治巡察。在监督内容上,聚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这个主题,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权力责任,不断强化对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的政治监督。在监督效能上,坚持地毯式整改,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集中整改期的“治已病”延伸到常态化整改的“治未病”,把巡察整改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
以执行纪律监督为后盾,营造高校全面深化改革环境。严格纪律执行,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精准有力做好为改革者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高校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者系湖南科技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科技大学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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