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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收看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

5月17日上午,教育部组织召开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我校在立德楼A附楼五楼报告厅举办视频分会场,副校长李琳出席会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各学院实验室分管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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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收看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工作交流会


在视频会议上,教育部科研技术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张国辉,对“十三五”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并针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部署与提出六点要求。第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第二,强化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第三,务求实效,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持之以恒狠抓安全教育宣传培养,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加强知识能力培训;第五,组织保障,加强安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效率;第六,责任追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机制,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中。


围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吉林大学副校长郑伟涛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闵辉分别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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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李琳讲话


在学校分会场上,李琳强调,“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在教育局将其视为常态化工作,并且进行直接性的管理监督下,这更加体现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她指出,我校实验室安全的主管、主责部门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出一系列管理规范条令,并落实检查和事故追究机制的运行。同时,她要求基层实验室负责人,紧密联系学生队伍,号召学生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位同学。最后,她强调各学院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展开与实施,并将其纳入各学院、各科研单位的日常研究工作中。“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将对待安全工作上升到与科研项目一致的高度。


会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吴毅君介绍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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