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就做好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发出通知,学校成立了校“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将推荐指标分配到相关学院的相应专业。同时,相关学院也已成立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开展。
据悉,凡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符合专业、学分成绩、英语等级和普通话等级等要求的情况下,即可向所属学院教务办递交申请。
学院、学校将根据毕业生的推荐条件与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将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获得进入培养学校复试的资格,参与最后的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