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规范学校自行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协调会在三教301举行。副校长刘友金出席并主持会议,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国资处、审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刘友金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他强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能动性;要进一步规范我校自行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项目承办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心,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会上,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人对《湖南科技大学自行组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代表就会议内容展开了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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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公布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针对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分散、管理薄弱的问题,强调要重点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各单位建立或明确各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科技大学政府采购事项请示的复函》(湘财购函【2012】5号),同意我校政府采购项目依法自行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