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校领衔起草的地方立法获全国推介

近日,记者获悉,由我校立法团队领衔起草并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的《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与停放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列为典型做法向全国推介。


该《规定》秉持“小快灵”“少而精”的立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在内容上涵盖职责分工、设施建设、责任主体等8个核心方面,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了乡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充电和停放设施的配件标准,强调了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的责任。该《规定》的颁布实施,将促进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与停放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近年来,我校大力加强地方立法等特色学科的发展,依托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了立法团队,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所,获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据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立法团队负责人宋智敏教授介绍,学院近年来主持国省市立法项目近20项,领衔起草立法草案、党政规范性文件近30个,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咨询等活动200余次,所提出的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建议多次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为法治一体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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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会议


(一审:李海屿 二审:王 虎 三审:李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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