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校领衔起草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9月2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九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其中,《湘潭市实施<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办法》由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宋智敏教授领衔的地方立法团队领衔起草。这是宋智敏领衔起草的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草案。


84ca63b7f4e3404d96b9fb7d3c1336f0.png

▲宋智敏领衔起草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六部地方性法规草案


2016年湘潭市等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我校迅速成立了“地方立法研究所”,挂靠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将地方立法作为法学学科和专业的特色。学院院长徐德刚介绍,近五年来,我校主持立法方面的国家项目近10项,论文50余篇,起草地方“立法”草案近20项,开展法治宣传近100场,已把服务拓展到衡阳、长沙、常德、郴州等地,逐步树立起地方立法的“科大品牌”。宋智敏教授长期致力于地方立法服务,是我校与地方构建“共建、共享、共生、共荣”发展格局的积极践行者和务实推动者,持续提升了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评论
用户: 邮箱: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