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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校举行

12月11-12日,“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校落下帷幕。经过两天激烈地角逐,我校一队夺得言词辩论竞赛冠军,湖南师范大学一队荣获亚军;法律意见书竞赛一等奖由湖南理工学院、湘潭大学获得。我校法学研究生朱宝桦获得最佳辩手称号。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获得“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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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开幕式


开幕式上,副校长施式亮、湖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三级调研员唐利斌出席并致辞,我校研究生院(部)院(部)长李海萍、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巧女士、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代表与会。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邱帅萍主持开幕式。


施式亮在致辞中对本次大赛的顺利举行表示祝贺,对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老师、同学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我校法学专业历来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注重学生实践实务能力培养,已初步形成了“立法、普法、法援”的法治服务体系。他指出,此次法律案例大赛是提升全省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法律实务技能和法律职业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一次十分珍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李海萍简要汇报了本次大赛的筹备情况。他指出,本次大赛共有来自全省13所高校的18支代表队参赛,筹备工作期间正值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我校的组织能力、服务水平是一次全面的考验和检阅。他表示,我校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会务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唐利斌充分肯定了法律案例大赛对于提升法学专业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意义。他强调,高层次的法学教育需要做到四点:一是仰望星空立大志;二是脚踏实地求真学;三是夯实理论强基础;四是要勤于实践长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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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初赛现场


开幕式后,随后进行了为期2天的初、复赛、半决赛及决赛比赛主要内容为法律意见书和现场言词辩论竞赛,大赛评委由来自全省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一线专家组



经过激烈角逐,初赛决出八强进入决赛。在决赛现场,由我校一队与湖南师范大学一队就案件中李某、刘某的行为构不构成贪污罪进行辩论。经过开篇立论、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环的比拼,最终我校一队摘得冠军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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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全体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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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杯”湖南省第六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评委会议


此次大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我校承办,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服务中心和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省内13所高校共计18支队伍报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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