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第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第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各巡察组分别向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齐白石艺术学院党委、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等进行了现场反馈。校纪委书记、被巡察单位联系(分管)校领导、巡察组全体成员,组织部、纪委办、规划与学科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审计处、党委巡察办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被巡察学院党委(单位)全体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 巡察情况反馈会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校纪委书记、被巡察单位联系(分管)校领导讲话,各被巡察学院党委(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会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学院党委(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353”战略积极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差距。如,有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有待加强;有的全面从严治党观念树得不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等等。
反馈会强调,被巡察学院党委(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是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真认账、真反思、自觉整改、坚决整改;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察整改的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学校党委对巡察整改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学院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反馈会要求,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相关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学校纪委要全面监督被巡察学院党委(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党委巡察办要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作用;巡察协作部门要切实履行成果运用责任,对巡察办移交的建议,认真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一审:李海屿 二审:王 虎 三审:李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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