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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朋友:你生活的样子超酷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茫茫烟海中寻找一个人,寻找一个完全不像自己的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我们希望变成的人。他如繁星般耀眼,如春水般透彻,如花海般灿烂;他有诗有酒有故事,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会唱着一首歌从南走到北,从黎明到日落;他还会在疲惫不堪时满怀欣喜地问朋友:“嘿,今天的消息说一号公路上那座桥断了,你要去看吗?”

 

所以,你会去看吗?

 

火炉般的太阳早在清晨就如期而至,空气里的清新也夹杂着滚滚热浪的气息。老陈穿着一件崭新的白色衬衫,利索地将它扎进裤子里。脚下踩着一双尘封已久的黑皮鞋,他往下看了看又拿出擦鞋油刷上两下,的确锃亮了不少。转而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抬起手看了眼手表,又急匆匆地拿起工具箱往外赶。

 

正赶去外市参加电工职业技能考核的老陈是一名电工,年过半百的他却丝毫不显衰老之色。老陈总是说自己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捣鼓电器。前几个月又去报名学习电梯维修并突出重围拿到了从业资格证。“你爸爸我可是通过笔试和实验操作才拿到了这个证,这不又可以涨工资了。”老陈总是得意洋洋地对小陈说着。小陈表面调侃着他的骄傲,内心又默默敬佩着他。

 

并不是因为那一幕幕老陈戴着老花眼镜研究电路的场景,一本本电工书上红色的批注和标记、一张张自我模拟的考试卷子,而是老陈时常对小陈说的那句话:“人这一辈子总是要有点什么喜欢的,生活起来才有动力。活到老学到老就是一种快乐!”

 

阿尘喜欢南方,因为和他在一座城市。他是隔壁班的理科生,却不失文科生的气质。他可以把松散的时间过得很紧凑,也可以把紧凑的生活过得很诗意。“青春又醉倒在,藉藉无名的怀……”又听到他的吉他声了,在某个蝉儿浅吟的清晨、在某次学校的歌手大赛上、在班级聚会的活动上……每次都恰好记得时间,或许不是因为喜欢他的歌声,而是欣羡他的自由,是看见他活成了自己钟情的样子。

 

2017年的高考他失利了,因为父亲的一句“在本地上大学就看不起你”,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前往南京的路。他说一直想去南京看看,将四年给另外一个城市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阿尘在他身上没有看到因高考落败而颓废的样子,不是自己如一只刺猬敏感而脆弱,而是一支向日葵昂头向上,一如既往地洒脱,一如既往地向前,活成了自己所有畏惧的样子。

 

阿尘所钟情的、所畏惧的、所向往的……他活成阿尘所想象的样子。如果说阿尘有个理想的话,那就是她的生活里有他的影子。

 

重温旧影,光阴驻足在《乱世佳人》的怀抱中。酷女孩斯嘉丽像一阵山谷里风飘过新旧世纪的沟壑中——她骄傲又任性,坚强又虚荣,勇敢又自私,聪明又贪婪。她可以独守流失的爱情,可以抚慰战争的创伤,她让我们看到了生命所有的可能性,看到人性在任何时刻绽放出的张扬和性感的美丽。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最初的悸动勾勒出徐志摩来不及写完的诗,尽管明知那是人间四月天,可还是要不顾一切地追寻。事隔多久我才慢慢明白徐志摩魂牵梦绕的或许不是林徽因,而是一个能走进他心里的、有灵魂的女人,一个可以给他诗酒和故事的时代。

 

她叫凯蒂,温柔如水;她是塔莉,热情似火。有个叫萤火虫小巷的地方让两个如同平行线的女孩相逢。她们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对方,却不知自己也是彼此眼中期待活成的模样。如百花碾为尘土般的韶华里有多少个凯蒂和塔莉歆羡着旁人的生活,却不知在精彩绝伦的生命里独一无二的自己也如星光满地般炫酷。

 

一直很想和找寻着的他说:“嘿,朋友,你生活的样子超酷!”可不知他一直活在旧时光里,偶尔踩踩姥姥的缝纫机,偶尔和门前那只猫一起晒着午后太阳,前几天还去了走过好几年的一号公路上看那座桥的残垣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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