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学法

关于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职员工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职员工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考法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不含厅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12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可以申请免考。厅级干部的考法工作由省委法治办另行组织。  

二、学法考法形式

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学法考法程序按照“网上学法网上统一考试”流程进行,以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分别安排。

    三、学法考法具体安排

    1.前期组织工作:学校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管理员如有变动的,须于79日前报学校普法工作办公室,由普法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报省委法治办予以变动。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管理员须在715日前对本单位学员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变动的(含单位变更、在职状态变化、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情形),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予以变更,具体操作流程,按“如法网”的操作手册办理。人员异动由调入单位管理员在平台上修改调入人员的单位信息,注册账号和密码可不变。调出我校的人员请单位管理员将学员的人员状态(点击单位考生信息>操作下的编辑)设为“离职”,将是否免考设为“免考”,但不要删除学员信息,否则被删除学员往年的成绩就没有了。对新来学校的人员,请各单位管理员增添学员信息,新学员一般账号为本人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60。参加过往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之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如遗忘修改密码的,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各单位管理员要组织本单位学员(包括新学员)在“如法网”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对信息进行确认,如有变动的应及时予以修改。

2.网上学法安排:网上学法于625日启动,至考前一

天。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学法积分达标要求为:学习《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公民宪法学习读本》必修内容及答题积满60分,学习其他法治读本、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选修内容及答题积满40分,鼓励多学多积分。学员总学分达到100分且必修学分达到60分方可获取考法资格。

3.抽查考试安排:82831日,省委法治办将抽考2个市州和3-5家省直单位(包括高校),由省委法治办带纸质试卷到抽考单位抽考,或者通知被抽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网上考试。抽考内容主要为《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侧重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被抽考省直单位的合格率低于70%的,在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适当扣分。

4.网上考试安排:各单位网上报考时间为910日至14日,网上考试时间为9172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将在省委法治办向各高校下达考试指令后,由单位管理员在指定的考试时段内自行选定具体考试场次。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且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在9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全校教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度全校教职员工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组织好学法考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督促每名学院按时完成学法积分,按要求参加抽考和网上统一考试。
    
  3.加强工作考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已列入全省综治考评内容,学校组织和人事部门应把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法的,在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及时总结通报。各单位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法的情况报送学校普法工作办公室,并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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