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我校领衔起草的《湘潭市电梯安全条例》3月1号开始实施

近日,我校立法团队领衔起草的《湘潭市电梯安全条例》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校立法团队承接的第10部地方法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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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会现场


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电梯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在遵循《行政处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上位法的框架范围内,明显突出了地方法规的特色。一方面创新体例,优化条文设计,条例不设章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条例解决问题的实用性;另一方面细化链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协同监管职能,新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细化了使用管理责任人职责。


近年来,我校大力加强立法学等学科建设,组建立法团队,成立地方立法研究所,获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立法团队负责人宋智敏教授介绍,学院主持国家、省级立法项目近20项,领衔起草地方立法草案、党政规范性文件近30个,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咨询等活动200余次,每年开展法治宣讲50余场,积极构建地方立法人才培养体系,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审:李海屿 二审:王 虎 三审:李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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